贾生以为汉兴 至孝文二十馀年, 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 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 乃悉草具 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 为官名,悉更 秦之法。孝 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 律令所更 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 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 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 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 生曰:“雒阳 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 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 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