岁馀,每 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 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 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 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 ,逮捕勃治之 。勃恐,不 知置辞。吏稍侵 辱之。勃以千金 与狱吏,狱 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 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 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 赐,尽以 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 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 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 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 。”於是使使 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 出,曰:“吾尝将百 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