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今公所谓 贤者,皆可为羞矣。卑疵而前,耥喦鞫裕 幌嘁允疲嗟 家岳槐戎鼙稣郧笞鹩,以 受公奉;事私利,枉 主法,猎农民;以官为威,以法为机,求 利逆暴:譬无异於操白刃劫人者也。初试官时,倍力为巧诈, 饰虚功执 空文以主上,用居上为 右;试官不让贤陈功,见伪增实,以无为有,以少 为多,以求便势尊位;食 饮驱驰,从姬 歌兒,不顾於亲,犯 法害民,虚公家:此夫为盗 不操矛弧者也,攻而不用 弦刃者也,欺父母未有罪而 弑君未伐者也。何以为高贤才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