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 ,诛羌,灭南越,番禺 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,且以其故俗治, 毋赋税。南阳、汉中以往郡,各以地比给 初郡吏卒奉食币物, 传车马被具 。而初郡时时 小反,杀吏,汉发南方吏卒往 诛之,间岁万馀人,费皆仰给大农。 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,故能赡之。 然兵所过县,为以訾给毋 乏而已, 不敢言擅赋法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