贾生以为汉兴至 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 和洽,而 固当改正朔,易 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 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 帝初即位,谦让未 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 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 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 敬之属尽害 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 之人,年少初学 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 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