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,诛羌,灭南越,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 十七,且以其故俗治, 毋赋税。南阳、汉中以往郡,各以地比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 ,传车马被具。而初郡时时 小反,杀吏 ,汉发南方 吏卒往诛 之,间岁万馀人,费皆仰给大农。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 赋,故能赡之。然兵所过县,为以訾给毋乏而已,不敢言擅赋法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