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李 斯以闾阎历诸 侯,入事秦,因以瑕衅, 以辅始皇,卒成 帝业,斯为三公, 可谓尊用矣。斯知六之 归,不务明政以补主上之缺,持爵禄之重,阿顺苟合,严威酷刑,听高邪说 ,废適立 庶。诸侯 已畔,斯乃欲谏争,不亦末乎!人皆以斯极 忠而被五刑死,察其本,乃与俗议之异。不然, 斯之功且与周、召列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