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治 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 今犯法已论 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 不取。其 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 其心,使重犯法, 所从来远 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 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 牧民而导之善者, 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 是反害於民为 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 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皆 曰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 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 奉诏书, 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