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 害给事河东守 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 ,稍迁至御史 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 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 敢决疑。数 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 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 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 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 一切郡中为小治 辨,然独宣 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 ,难以为经 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 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 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 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