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 郡守、都尉、诸 侯二千石欲为治者,其治大抵 尽放温舒,而吏民益轻犯法,盗贼 滋起。南阳有梅免、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少,齐有徐勃,燕赵之 间有坚卢、范生之属。大群至数千人,擅自号,攻城邑,取库兵 ,释死罪,缚辱郡太 守、都尉,杀二千石,为檄 告县趣具食;小群以百数,掠卤乡里者,不可胜数也。於是天子始 使御史中丞、丞相长史督之。犹弗能禁也,乃使光禄大夫范昆、诸辅都尉及故九卿张德等衣绣衣,持节, 虎符发兵以兴 击,斩首大部或至万馀级, 及以法诛通饮食,坐连 诸郡,甚者数千人。数岁,乃颇得其渠率。散卒失亡,复 聚党阻山川者,往往而群 居,无可柰何。於是作“沈命法”, 曰群盗起不发觉, 发觉而捕弗满品者,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。其後小吏畏诛, 虽有盗不敢发,恐不能得, 坐课累府,府亦使其不言。故盗贼浸 多,上下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