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者为同,礼者为异。 同则相亲 ,异则相敬。乐胜则流 ,礼胜则离。合情饰貌者,礼乐之事也。礼义立,则贵贱等矣;乐文同,则上下和矣;好恶著,则贤不 肖别矣;刑禁暴,爵举贤, 则政均矣。仁以爱 之,义以正 之,如此则民治行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