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 多闻,常称以为人主病不广 大,人臣病不俭节。弘为布被,食不重肉。後母死,服丧三年。每朝会 议,开陈其端,令人主自 择,不肯面折 庭争。於是 天子察其行敦 厚,辩论有馀,习文法吏事,而又缘饰以儒术, 上大说之。二岁中,至左内史。 弘奏事,有不可,不庭辩 之。尝与主爵都 尉汲黯请间,汲黯先发之,弘推其 後,天子常说 ,所言皆听,以 此日益亲贵。尝与公 卿约议,至上前,皆倍其约以顺上旨。汲黯庭诘弘曰:“齐人多诈 而无情实,始与臣等建此议,今皆 倍之,不忠。”上问 弘。弘谢曰:“夫知臣者以臣为忠,不 知臣者以臣为不忠。”上 然弘言。 左右幸臣每毁弘,上 益厚遇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