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 多闻,常称以为人主病不广大, 人臣病不俭节。弘为布被,食不重肉。後 母死,服丧三年。每 朝会议,开陈其端,令 人主自择,不 肯面折庭争。於是天子察其 行敦厚,辩论有馀,习文 法吏事,而又缘饰以儒术 ,上大说之。二岁中,至 左内史。弘奏 事,有不可 ,不庭辩之。尝与主爵都 尉汲黯请间,汲黯先发之,弘推其後,天子常说,所言皆听,以此日益 亲贵。尝与公卿约议,至上前,皆倍 其约以顺上 旨。汲黯庭诘弘曰:“齐人多诈而无情实,始与臣等 建此议,今皆倍之,不忠。”上问弘。弘谢曰:“ 夫知臣者以臣为忠, 不知臣者以臣为 不忠。”上然弘言。左右幸臣每毁弘,上益厚遇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