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 ,诛羌, 灭南越,番禺以西至蜀 南者置初 郡十七,且以其故俗治,毋 赋税。南阳、汉中以往郡, 各以地比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,传 车马被具。而初郡时时小反,杀 吏,汉发南 方吏卒往诛之,间岁 万馀人,费皆仰给大农。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,故能赡之。然兵所过县 ,为以訾给毋乏而已, 不敢言擅赋法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