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後二岁,赤侧钱贱 ,民巧法用之,不便 ,又废。於是悉禁郡国无铸钱, 专令上林三官铸。钱既多,而 令天下非三官钱 不得行,诸郡国所前铸钱皆废销之,输其铜三官。而 民之铸钱益少,计其费 不能相当,唯 真工大奸乃盗为 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