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,常称以为人主 病不广大 ,人臣病不俭节。弘为布被,食不重肉。後母死, 服丧三年。每朝会议,开陈其端,令人主自择, 不肯面折庭争。於 是天子察其行敦厚,辩论有馀,习文法 吏事,而又缘饰以儒术,上大说之。二岁中,至左内 史。弘奏事,有 不可,不庭辩之。尝与主爵都尉汲黯请间,汲黯先发 之,弘推其後,天子常说,所言皆听,以此日益亲贵。尝与公卿约议,至上前,皆倍其约以顺上旨。汲黯庭诘弘曰:“齐人多诈而无 情实,始与臣等建此议,今皆倍之,不忠。”上问弘 。弘谢曰:“夫知臣者以臣为忠,不知臣者以臣为不忠。 ”上然弘言。左右幸臣 每毁弘,上益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