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 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 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 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 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 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 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 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 ,得陈宝 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 公太子卒 ,赐谥为竫公。 竫为太子,是 文公孙也。五 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 宁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