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故明主察相,诚欲以伯王为志,则战 攻非所先。 战者,国之 残也,而都县之费也。残费已先,而能从诸侯者寡矣。彼战之为 残也,士闻战则输私财而富军 市,输饮食而待 死士,令折辕而炊之 ,杀牛而觞士,则是 路军之道也。中人祷祝 ,君翳酿,通都 小县置社,有市之邑莫不 止事而奉王,则此 虚中之计也。 夫战之明日,尸死扶伤,虽若有功也,军出费,中哭泣 ,则伤主心矣。死者破家而 葬,夷伤者空财而共药,完者内酺而华 乐,故其费与死伤者 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