燕王曰:“夫忠 信,又何罪之 有也?”对曰:“足下不知也。臣邻家有远为吏者,其妻私 人。其夫 且归,其私之者忧之。其牺曰:公勿忧也 ,吾已为药酒以待之矣。后 二日,夫至。 妻使妾奉卮酒进之,妾知 其药酒也,进之 则杀主父,言之则逐主 母,乃阳僵弃 酒。主父大怒而笞之。故妾一僵而其酒, 上以活主父, 下以存主母 也。忠至如此,然 不免于笞,此以 忠信得罪者也。臣之事,适不幸而有类妾之弃酒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