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 东,见宣无 害,言上, 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 及中丞。使 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 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 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 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 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 官吏令丞不 得擅摇,痛 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 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 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 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 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 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 周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