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,诛羌,灭南越 ,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 初郡十七,且以其故 俗治,毋赋税。南阳、 汉中以往郡,各以 地比给初郡吏 卒奉食币物 ,传车马被具。而初郡时时小反,杀 吏,汉发 南方吏卒往 诛之,间 岁万馀人,费皆仰给大农。大农以均 输调盐铁助赋 ,故能赡之。 然兵所过县,为以訾给毋 乏而已,不敢言擅赋法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