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曰:“ 古之治天下,朝有进善之旌,诽谤之木,所 以通治道而来谏者。今法有诽谤妖言之罪,是使众臣 不敢尽情,而上无由闻过失 也。将何以来远方之贤良 ?其除之。民或祝诅上以相约结而後 相谩,吏以为大逆,其有他 言,而吏又以为诽谤。此细 民之愚无知抵死,朕甚不 取。自今以来,有 犯此者勿听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