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 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 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 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 病,蔡人为他 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 立他,为 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 蔡女。蔡女 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 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 而杀之。林自立 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