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 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 常被甲,令家人 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 尉下其事长安 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 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 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 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 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 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 急,薄昭为言薄 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 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 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 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 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 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 之贵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