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 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 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 及系,灌夫 罪至族,事日急, 诸公莫敢复明 言於上。 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 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 当弃市。五 年十月, 悉论灌夫及家属 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 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 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