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燕后胡服,王令让 之曰:“事主之行,竭意尽力,微谏而不 哗,应对而不怨,不逆上以自伐,不立私以为名。子道顺而不拂,臣行让而不争。 子用私道者家必乱 ,臣用私义者国必危。反亲以为行,慈父不子;逆主以自成,惠主不 臣也。寡人胡服 ,子独弗服,逆主罪莫大焉。 以从政为累,以 逆主为好,行私莫大焉。故 寡人恐亲犯刑戮之罪 ,以明有司之法。”赵燕再拜稽首 曰:“前吏命 胡服,施及贱臣, 臣以失令过期,更不用侵辱教,王之惠也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