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今公所谓贤者,皆可为 羞矣。卑疵而前,耥喦鞫裕幌嘁允疲嗟家岳槐戎鼙稣郧笞鹩 ,以受公奉;事私利, 枉主法,猎 农民;以官 为威,以法为机,求 利逆暴:譬无异於操白 刃劫人者也 。初试官时,倍力为 巧诈,饰虚功执 空文以主上,用 居上为右;试官不让贤陈功,见伪增实 ,以无为有,以少为多,以 求便势尊位;食饮驱驰,从姬歌兒,不顾 於亲,犯法 害民,虚公家:此夫为盗不操矛弧者也,攻 而不用弦刃者也 ,欺父母未有罪 而弑君未伐者也。何 以为高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