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治与宣相放, 然重迟,外宽, 内深次骨。宣为左内史, 周为廷尉,其治大放张汤而善候伺。上所欲挤者,因而陷之;上所 欲释者,久系待问而 微见其冤状。客有让周曰:“君为天子决平,不循 三尺法, 专以人主意指为狱。狱者 固如是乎?”周曰:“三尺安出哉? 前主所是著为律,後主所是疏为令, 当时为是,何古之法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