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 不雠,欺谩。劾系 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 有不便,以 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 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 敢复明言於上。 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 幸得复召见。书奏 上,而案 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 封。乃劾魏 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 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 久乃闻,闻 即恚,病 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 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