宰予字子我。利口辩辞 。既受业,问:“三 年之丧不 已久乎?君子三年不为礼,礼必坏; 三年不为乐,乐必崩。旧穀既没,新 穀既升,钻燧改火,期 可已矣。”子曰: “於汝安乎?”曰:“ 安。”“ 汝安则为之。君子居丧,食旨不 甘,闻乐不乐,故弗为也。”宰我出,子曰:“予之不仁也!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怀。夫 三年之丧,天下之通义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