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 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 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 可取妇乎 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 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 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 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 五行者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