孝景皇帝元年十月,制诏 御史:“盖闻古者祖有 功而宗有德, 制礼乐各有由。闻歌者,所以发德也;舞者,所以明功也。高庙酎,奏武德、文 始、五行之舞。孝惠庙 酎,奏文始、五行之舞。孝文皇帝临天 下,通关梁,不异远方。除诽谤 ,去肉刑,赏赐长老,收恤 孤独,以育群生。减嗜欲, 不受献,不私其利也。罪人 不帑,不诛无罪。除刑,出美人,重绝人 之世。朕既不敏,不能识。此皆上古 之所不及, 而孝文皇帝亲行之。德厚侔天地 ,利泽施四海,靡不获福焉。明 象乎日月,而庙乐不称。朕甚惧焉。其 为孝文皇帝 庙为昭德之舞,以 明休德。然后祖宗之功德著於竹 帛,施于万世,永永无穷,朕甚嘉之。其与丞相、列侯、中二千石、礼官具为礼仪奏。”丞相臣嘉等言 :“陛下永 思孝道,立昭德之舞以明孝文皇帝之盛德。皆臣嘉等愚所不及。臣谨议:世功莫大於高皇帝,德莫 盛於孝文皇帝,高皇庙宜为帝者太祖之庙,孝文皇帝庙宜为帝者太宗之庙。天子宜世世献祖宗之庙。郡国诸侯宜各为孝文皇帝立太宗之庙。诸侯王列侯使者侍祠天子 ,岁献祖宗 之庙。请 著之竹帛,宣 布天下。”制曰:“可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