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少 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 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 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 於蔡人,数归 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 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 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 立,是为庄 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 ,以淫出国,故春秋 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