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李 斯以闾阎历诸侯,入事秦,因 以瑕衅,以辅 始皇,卒成帝业, 斯为三公,可 谓尊用矣。斯知六 之归,不务明政以补主 上之缺,持 爵禄之重, 阿顺苟合,严威酷刑,听高邪说,废適 立庶。诸侯已畔,斯乃欲谏争,不亦 末乎!人皆以 斯极忠而被五刑死,察其本,乃与俗议之异。不然,斯之功且 与周、召列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