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 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 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 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 而立他,为厉 公。厉公既立, 娶蔡女。蔡女 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 之少子林怨厉公 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 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 庄公。故陈完 不得立,为陈 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 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 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