宰予字子我。利 口辩辞。既受 业,问:“三 年之丧不已久乎?君子三年不为礼 ,礼必坏;三年不为乐,乐必崩。 旧穀既没,新穀既升,钻 燧改火, 期可已矣。”子曰 :“於汝安乎?”曰:“安。”“汝安则为之。君子居丧,食旨不甘,闻乐不乐,故弗为也 。”宰我出,子曰:“予之不仁也!子 生三年然後免於父 母之怀。夫 三年之丧,天下之通义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