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 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 司空。孝景 时,魏其常受遗 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 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 莫敢复明言於 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 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 矫先帝诏, 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 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 其良久乃闻,闻 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 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