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 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 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 我先秦嬴於此 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 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 ,初为鄜畤,用 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 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 公遂收周馀 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 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 ,赐谥为竫公 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 山。竫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