燕王曰:“夫忠信,又何罪之有也?” 对曰:“足 下不知也。臣 邻家有远为 吏者,其妻私人。其夫且归,其 私之者忧之。其牺曰:公勿忧也,吾已为药酒以待之矣。后二日, 夫至。妻使妾奉卮酒进之,妾知其药酒也,进之则杀主 父,言之则逐主母,乃阳僵弃酒。主父大怒 而笞之。故 妾一僵而其酒,上以活主父,下以存主母 也。忠至 如此,然不免于笞 ,此以忠信得罪 者也。臣之事,适不 幸而有类妾之弃酒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