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 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 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 上书,吏 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 下沛郡治。元 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 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 孝家。吏劾 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 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 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 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 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 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 中尉安、大 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 尉大行还,以闻, 公卿请遣宗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