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朔六年中,衡 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 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 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 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 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 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 ,恐言国阴事,即 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 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 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 陈喜於衡山王 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 孝以为陈喜雅 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 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 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 自告,告所与谋反 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 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 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 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 请遣宗正、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