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今公所谓贤者 ,皆可为羞矣。卑疵而 前,耥喦鞫裕幌嘁允疲嗟 家岳槐戎鼙稣郧笞鹩,以受公 奉;事私利,枉 主法,猎农民;以官为威,以法为机,求利逆暴:譬无异於操白刃劫 人者也。初试官时, 倍力为巧诈,饰虚功执空文以主上 ,用居上为右;试官不让贤陈功,见伪 增实,以无为有,以少为多,以求便势尊位;食饮驱驰,从姬歌 兒,不顾 於亲,犯法害民,虚 公家:此夫为盗不操矛弧者也,攻而不用弦刃者也, 欺父母未有罪而弑君未 伐者也。何以 为高贤才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