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十三年,发诸尝逋亡人、赘婿、贾人 略取陆梁地,为桂林、象郡 、南海,以適遣 戍。西北斥 逐匈奴。自榆中并河 以东,属之阴山,以为 十四县,城河上 为塞。又使蒙恬渡 河取高阙、山、北假中 ,筑亭障以逐戎人。 徙谪,实之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星出西方。三十四年,適治狱吏不 直者,筑长城及南越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