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 雠,欺谩 。劾系都司空。孝 景时,魏其常受 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 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 莫敢复明言 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 大行无遗 诏。诏书独藏 魏其家,家丞 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 罪当弃市。 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 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 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 弃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