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 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 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 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 立他,为 厉公。厉公 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 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 大夫。厉公 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 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