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 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 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 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 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 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 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 太后,太后亦以 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 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 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 ,不以此时反 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 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 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