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 ,诛羌,灭南越,番禺以西 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,且以其故俗治,毋赋税。南阳、汉中以往郡,各以地比给初郡吏卒奉食币 物,传车马被具 。而初郡时时小反,杀吏,汉发南方吏卒 往诛之,间岁万馀人,费 皆仰给大农。大农以均输调 盐铁助赋 ,故能赡之。然兵所过县,为 以訾给毋乏而已,不敢言擅赋法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