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元年,居 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 兵七百人东猎。四 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 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 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 ,用三牢。 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 六年,文公以兵 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 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 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 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 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 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 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 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