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 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 大厩丞。官事辨 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 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 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 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 米盐,事大小皆关 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 切郡中为小 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 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 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 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 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 周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