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 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 劾系都司空。 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 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 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 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 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 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 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 ,罪当弃市。 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 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 定不死矣。乃有蜚 语为恶言闻上, 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